1.基本情况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释〔2007〕8号)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决定,以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取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备选名单,遴选人为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遴选人”),现诚邀各潜在申请人参加本次遴选。
2.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2.1项目概况
债权人于2025年4月22日以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依法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为协助公司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面调查公司基本情况、制作重整方案、组织预重整期间债权人会议及重整方案的表决等,公司拟选取一家专 业机构作为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征询省交投集团及其他部分债权人意见后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2.2服务范围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等有关法律、监管规则的规定,勤勉、谨慎、积极、负责、合法地向遴选人提供有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面调查公司基本情况、监督公司履行预重整义务、辅助公司与主要债权人及投资人等进行协商并推动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制作重整方案、履行与预重整事务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接受债权申报并审查编制债权表、组织预重整期间债权人会议及重整方案的表决等。
2.3服务期限
自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登记临时管理人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委托事项。
2.4入选数量:3家单位。
3.申请单位资格最低要求
3.1申请人应依法成立且满足如下最低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申请人须为依法成立并编入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或清算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或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1)若以分支机构参与申请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的授权并由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
(2)每个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申请,不接受总所及分支机构同时参与;
(3)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最低要求
申请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损益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若申请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复印件。
注:(1)若以分支机构参与申请的,以该分支机构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为准;若以总所参与申请的,以总所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为准。
(2)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申请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为准。
3.1.3业绩最低要求
申请人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上市公司重整案例的业绩。
注:(1)若以分支机构参与申请的,以该分支机构的业绩为准;若以总所参与申请的,总所及分支机构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2)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申请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
3.1.4信誉最低要求
(1)申请人(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2)申请人不存在被省级或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遴选项目所在地的申请资格且申请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申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1)以上第(1)~(4)款需提供承诺书,第(4)款由遴选代理机构于申请文件开启后网上查询,将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委员会审核。(1)~(4)如有故意隐瞒或不如实提交信誉真实情况,响应有效期内被举报或被遴选人发现并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入选候选人资格。
(2)申请人总所或其任一分支机构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则申请人不得参与申请,如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申请人参与申请的,遴选人有权取消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
(3)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3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遴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申请人不得同时以不同申请人名义参与本次遴选申请。
4.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5.遴选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愿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将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或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一套(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于2025年5月8日20时00分起至2025年5月10日20时00分前将上述资料发送至遴选代理邮箱ylgszxgszjy@163.com获取遴选文件。
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申请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联合体各方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或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联合体成员各方单位公章的联合体申请意向书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一套,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6.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申请人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4日0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08:30时至09:30时将申请文件递交至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262号云路中心D座15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ynjtst.cn/cnPc/xxgs.html)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遴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特别提示
8.1选出最终备案机构后,遴选人将征询省交投集团及其他部分债权人意见,能否取得省交投集团及其他部分债权人同意意见并向昆明市中院申请备案存在不确定性。
8.2遴选人向昆明市中院申请备案后,昆明市中院是否对最终备案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备案登记结果为准。
9.联系方式
遴选人: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400号云南城投大厦A座2楼
邮政编码:650041
联系电话:0871-67279185
联 系 人:黄工
遴选代理机构: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262号云路中心D座15楼
邮 编:650041
联系电话:0871-67213669
联 系 人:张嘉颖 段薇 张燕会 严玮姝 陈龙
电子邮箱:ylgszxgszjy@163.com